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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6 15:12
2016—2017学年度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17年10月31日)
为继续做好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结合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数据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学院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有效保障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以全院开展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为契机,在多年来坚持施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办法》和《清单》的有关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五年来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对前期制定的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0月报学院审议后印发。新修订的规章制度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更新了《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职责。
二是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为迎接教育部专家评估和70周年校庆,学院对校园网凯发k8国际唯一主页进行了全新改版,对各部门的二级网站也做了重新设计,从网页风格到栏目设置焕然一新,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了良好平台。按照《清单》要求,学院逐步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网专题栏目,细分需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具体事项并按要求公开,该专栏已经成为学院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之一。在利用校园网、院内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院刊杂志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的有益补充。
三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学院注重将社会和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信息适时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学院公信力。学院一方面注重推进决策公开,通过召开会议、走访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在编制《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制度措施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邀请师生有序参与,提高信息公开在广大师生中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注重推进程序公开工作,在涉及学院发展的重要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切实推进程序公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约838条。其中,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内部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类信息46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4.89%;各类办法、规定等制度规范类信息6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7.64%;学院年终总结、工作计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5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32%;学生就业、图书资源使用等学生服务类信息8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79%;各种不同层次师资队伍类信息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12%;各类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课题、评奖等教学科研类信息2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39%;财务预算、决算、收费标准,以及资产清查等各类财务资产类信息4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89%;基建维修类信息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48%;后勤服务类信息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24%;会议纪要、干部任命、师生获奖奖项评定等结果公示类信息11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3.25%。本学年度,学院召开党委会15次,党委常委会28次,院长办公会19次,公开了学院的大量相关决策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838条信息中,通过校园网及院外有关机构及部门网站(中直采购网、国家研招网)方式进行公开的信息19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3.63%;通过院内办公系统方式公开的信息22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6.49%;通过文本方式公开的信息12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5.27%;通过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方式公开的信息28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4.01%;通过当面受理方式公开的信息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60%。
在招生工作方面,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园网和各地招生宣传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录取平均分及最低分通过校园网公布。鉴于学院在录取之前还需要由各省(区、市)党委办公厅有关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政审的实际(北京地区由学院组织),学院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在当地招生宣传媒体上及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及方式和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并要求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向考生及家长通报面试结果。同时,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主动参加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举办的高考招生网络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北京市广播电台举办的高考招生电台咨询活动,安排专人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来院来电咨询1180余人次。由于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招生政策宣讲到位,学院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接到投诉。
在财务资产方面,学院通过月报形式在院内公开预算及预算执行进度、中期预算调整情况、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等相关财务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是通过校园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二是在财务资产处报账大厅张贴“教育收费公示牌”,三是通过在招生简章、报到须知中对收费加以说明,四是在新生报到当日张贴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财务资产制度通过校园网、院内文件汇编等形式公开。教职员工依据授权可在校园网上实时查询相应权限的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科研课题的立项、经费开支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相关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各部门依规依章进行信息公开,有助于广大师生和社会更直接和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有些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有待增强,需要进一步安排专人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还要继续丰富,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还需结合学院的办学自主权做进一步的细化;学院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以新修订的学院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解读宣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各部门和师生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努力营造公开办学、透明办学的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针对当前学院信息发布存在的问题,尽快研究出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相应修订,确保学院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充分发挥院纪委、院工会和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交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精神,要求各高校对《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通过互联网在本校信息公开专栏逐项进行公开并附栏目链接,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由于学院属涉密程度较高的单位(主要从事机要密码人才培养工作;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的科研、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作;在职机要干部、党政办公厅系统干部以及信息安全领域干部的培训工作),教职工均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工作中产生的一些信息按要求属于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每年都要接受国家保密局、中办机要局等部门的保密安全检查,国家安全部门也定期会对学院进行例行检查,因此我们对互联网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所有上网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避免发生失泄密事件。在落实《清单》事项中,我们会同密码保密部门对《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公开事项逐一进行研究,认为有6大类涉及的11条公开事项属涉及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不能公开。剩余的39条公开事项中,有20条公开事项已经在校园网予以公开,有8条公开事项也因学院办学性质从未开展相关业务,其他11条公开事项待保密审查通过后第一时间在校园网进行公开。
特此报告。
附件:电科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表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17年10月30日